特殊教育方案
大同大學特殊教育方案
民國110年5月7日 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通過
一、依據
(一)民國103年6月18日特殊教育法第30條之一。(二)民國102年7月12日依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1、12條。
(三)民國109年12月30日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。
二、目的
協助特殊教育學生適應校園環境,順利完成學業,並配合生涯轉銜措施,使其充分發揮潛能進而回饋社會。三、服務對象
同時具備以下兩項條件者:(一)具本校學籍之學生。
(二)領有教育部「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」核發之有效鑑定證明者。
四、本校特殊教育推動重點
(一)規劃符合特殊教育學生需求之個別化支持計畫(ISP),協助學生學習及發展。(二)依分區學校時程辦理提報鑑定,協助收集學生資料。
(三)擬定全校性特殊教育方案、年度方針及重要事項。
(四)結合全校性跨處室、系所及特殊教育相關專責單位,提供相關人力支援及行政支持,共同執行本校特殊教育方案。
(五)個別學生管理及關懷。
(六)規劃資源教室專屬空間,建立友善無障礙校園環境。
五、特殊教育與支持服務
(一)學業協助服務1.個別課業輔導:針對學生有待加強的學科,聘請老師或學長姐個別教導,提升學業能力。
2.課堂協助同學:安排資源教室工讀生或班上同學,於課堂提供筆記抄寫、手語翻譯等適時的個別協助。
3.特別考試需求服務:彙整學生特殊的考試需求,向教務處提出申請,以調整考試場所與方式。
4.獎學金申請:轉知本校及教育部等單位的獎助學金資訊,並提供申請程序諮詢與協助。
5.教室調整:針對肢體障礙學生教室之安排以及教室內部設施之增設。
(二)生活協助服務
1.新生定向輔導:於新生入學時,進行能力評估及家長晤談,並邀請相關人員舉行座談,共同討論學生各項需求及所需服務。
2.學生交誼活動:藉由舉辦迎新、送舊及出遊等活動,凝聚學生相互支持的情誼,並紓解身心壓力。
3.特殊教育學生住宿:提供特殊教育學生保障校內住宿名額。
4.無障礙環境意見調查:彙整學生對校園無障礙環境的意見,送交總務處參考改善。
5.交通費補助:特殊教育學生因其障礙影響上下學能力,教育部提供交通費補助,以協助順利上下學。
(三)諮商輔導服務
1.資源教室輔導服務:針對學生之心理困擾,資源教室將主動傾聽、瞭解與關懷,並提供短期之心理輔導,以協助學生順利度過難關走出陰霾。
2.轉介服務:針對學生之心理困擾,資源教室將主動轉介本校生涯諮詢中心予以適時協助。
3.成長團體:以小團體方式進行主題式的活動,促成經驗交流與心靈成長。
4.專題演講與座談:針對學生需求舉辦專題演講與座談,如:生命教育、人際兩性交往等。
(四)生涯規劃與轉銜
1.邀請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及青年職涯發展中心進行輔導,以利學生畢業之轉銜及資源整合。
2.舉辦職能演講,如:履歷撰寫技巧、面試技巧等。
3.定期發送最新活動訊息,邀請畢業生回校參與資源教室活動,藉此將寶貴之學習經驗與在校之學弟(妹)討論分享,並持續追蹤輔導六個月,以了解學生升學或就業之適應情形。
(五)輔具服務
1.學習輔具:資源教室提供借用的學習輔具包含助聽器、輪椅及點字機等
2.設備借用:資源教室提供借用的設備包含書籍、電腦及擴視機等。
(六)特教宣導
1.以文宣手冊、電子郵件或網頁更新的方式轉知特教資訊,使教職員與學生更認識身心障礙者特質,並了解可運用的社會福利資源。
六、人力支援及行政支持
(一)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專責單位為學生事務處,下設資源教室負責各項業務執行。(二)結合全校跨處室、系所,提供相關人力支援及行政支持,共同執行本校特殊教育方案。
七、空間及環境規劃
(一)資源教室專屬空間,並有提供身心障礙學生使用之設備及輔具、交誼空間、圖書及影音資料。(二)逐步進行校園無障礙設施環境規劃改善工程。
(三)提供無障礙宿舍,並協助相關特殊需求學生優先申請住宿。
八、辦理期程
(一)每年申請教育部補助經費,並訂定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。(二)每學期檢討特殊教育工作計畫實施成效。
(三)新生及轉學生於期初訂定特殊教育學生個別化支持計畫,並於每學期末檢討其適用性並調整。
九、經費來源
(一)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工作計畫。(二)教育部補助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計畫經費。
(三)學校自籌款。
十、預期成效
(一)滿足特教生在校學習與生活之各項需求,擬定個別化支持計畫。(二)增進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學習與生活之適應。
(三)整體學校關懷接納特殊需求學生。